锦宏府项目开发-建设-销售一体化项目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系统中提出的需澄清的问题,现澄清答复如下:
问题一:
1、专用合同条款11.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中约定如下:
(1)本项目综合单方成本按照签约合同价除以最终测绘建筑面积确定,主要材料占比为单方综合成本的16%,主要材料为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除主要材料外其余所有材料、人工、施工机械在实施期间均不作调整(包含政策性因素调整),且不作调整部分在综合成本中已包含了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单方成本调整的费用。
(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可调价材料基准价格以本条中注明的“基准价格”为准,如遇实施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与可调价材料基准价格相比超过 5%时,且影响当期房价涨幅或跌幅,其高于或低于 5%剩余部分可调,调差部分进入单方综合成本。材料价格以实施期间材料信息价平均值,且主要材料价款达到当月经核定产值的 30%时,作为该项目实施期单方综合成本调整的依据。
问题:按照以上调价方式,单方综合成本调整需要同时满足:同期材料上涨幅度超过5%,且当期房价上涨,且当期主要材料价款达到当月经核定产值的30%。经我方测算,在不考虑房价涨幅的情况下,当钢筋价格上涨6.5%时,才能调整单方综合成本,且单方综合成本的调增远小于单方材料上涨;当钢筋价格上涨12%时,单方综合成本的调增才与单方材料上涨基本持平,即当钢材价格上涨小于12%时,单方综合成本的调增均不能覆盖单方材料上涨。况且房价涨幅有一定的过度期限,一般不会与材料价格同期上涨,施工方存在的材料涨价风险过大,且“主要材料占比为单方综合成本的16%”明显偏低,建议将主要材料占单方综合成本的比列调整为50%。
答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项目是否在发改局备案立项,是否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
答复:本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307-510925-04-05-948392】FGQB-0065号。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
3、场内高压线什么时候能搬迁?
答复:由中标人完成搬迁。
问题二:报名要求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请问有效期内暂定二级资质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问题三:1、(1)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1.1约定,单方综合成本调整需要同时满足:同期材料上涨幅度超过5%,、当期房价上涨、当期主要材料价款达到当月经核定产值的30%,该调价方式太过苛严,建议修改调价方式。(2)“主要材料占比为单方综合成本的16%”,主材占比太低,建议修改主材占比。
本答疑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5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