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二期检测招标公告
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已由洪政务投备[2024]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二期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地点:淮安市洪泽区食品科技产业园内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2000㎡。其中:
1标段:1#植物纤维材料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9144.46㎡、备料车间建筑面积12616.44㎡、打样车间建筑面积25042.83㎡的土建与安装;
2标段:研发中心建筑面积约14920㎡的土建与安装、纤维模塑车间内装、一期和二期的污水处理及厂区内部配套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材料检测,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及半成品施工质量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质量抽检,完成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组织对质量通病进行防治;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内、外业指导。
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质量检测(电梯除外)。检测总体要求参照江苏省和淮安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 (DGJ32/J21-2009) 中规定的相应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见证取样类检测;(2)钢结构;(3)主体结构现场检测;(4)建筑节能工程检测;(5 )室内环境检测;(6 )建筑水电检测;(7)墙体屋面材料检测;(8)饰面材料检测;(9)防水材料检测;(10)门窗检测;(11)化学分析;(12)绿色建筑类(须满足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测检验要求);(13)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类;(14)市政工程检测;(15)基坑监测;(16)沉降观测;(******消防检测;(18)防雷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的比例要求按国家及地方的设计及规范、规程的要求标准执行。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关于第三方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检测单位应具有与检测项目相匹配的相应资质,在其资质范围从事检测工作并出具报告。若检测项目超出检测单位资质许可范围,则由检测单位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委托其他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须提供相关备案资料),该等费用已含合同中,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再另行安排。
2.4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不仅限此)
2.4.1对本项目进行质量跟踪检测,主要为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等进行抽查复核检测。试验检测的项目、数量、要求与时间等检测计划,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进行安排。
2.4.2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等。规范施工、监理单位对外委试验的取样、封存、送样、报告管理等环节。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外委试验。
2.4.3及时向发包人报告试验检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测、报告。在有关方面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中,提供真实、全面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2.4.4配合发包人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在项目实施期间,检测承包人要根据发包人工作安排,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工作安排后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检查,并保证随行管理人员用车。
2.4.5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指定项目进行专项抽检。
2.5工期:24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具体以合同签订并按照招标人批准通知进场之日为开始,至所有检测工作完成、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且项目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2.6质量要求:合格(必须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工作,出具的检测报告应满足相关规范和质监站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近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未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企业近三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问题【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4在本标段区域范围内已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或与其有资产关联或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包括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检测机构母体试验室)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②具备省级及以上******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③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检测资质证书;④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物探测试监测)。
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以下几类:①见证取样检测;②专项类: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③ 备案类: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检测)【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投资额12000万元或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的第三方检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成果文件、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以上资料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3.8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9根据“淮住建办[2017]11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市拟投标企业需通过淮安市住建局获准备案【外市投标企业提供备案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105万元。
暂定检测费为15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暂定检测费150万元×70%=105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费率:苏价服【2001】113 号文×70%(如苏价服【2001】113 号文中不涉及的参照淮建质协【2023】05 号文)。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 3日至 2025 年9 月12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0、0517-******、******。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 联系。
5.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6.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 第二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入围条件 |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t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t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t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t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 ||||||
评标入围方法 | 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满足评******委员会将采用下列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为15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项规定 | ||||
提供承诺书(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 | 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5项规定 | ||||||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6项规定 | ||||||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7项规定 | ||||||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8项规定 | ||||||
根据“淮住建办[2017]11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市拟投标企业需通过淮安市住建局获准备案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9项规定 | ||||||
本次招标是否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未见联合体字样即可)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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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注:1、计算算数平均值 A 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分,每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洪泽区洪泽湖路食品科技产业园(五里牌驿站)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北京路小区东门院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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