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淮安市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检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淮安市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农村局 以《关于淮安市淮阴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淮农发〔2025〕21号)、《关于202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淮农发〔2025〕3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跟踪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为2025年度淮安市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检测,项目位于淮安市淮阴区境内,主要涉及徐溜镇、渔沟镇、丁集镇、刘老庄镇、淮高镇、高家堰镇、南陈集镇******街道。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建设内容:2025年度淮安市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建高标准农田面积约 9.9 万亩,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所有土建工程(含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等内容,总投资 25005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包含(不限于):(1)原材料抽检(水泥、钢筋原材及焊接性能、黄砂、碎石等);(2)中间产品质量抽检(混凝土预制构件强度、路基压实度、PE管材等);(3)成品检测(机电设备、闸门等),以及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会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2.4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质量检测时间需与工程实施过程同步,出具相应的合同完工检测报告同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暂按270日历天填报)
2.5 质量标准: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给招标人。
2.6标段划分:2025年度淮安市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检测项目共分 2 个标段,分别为:
2025年度淮安市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检测一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5.39万亩,计划总投资约13503万元,项目区地点为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渔沟镇、丁集镇、刘老庄镇、淮高镇。
2025年度淮安市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检测二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4.51 万亩,计划总投资约11502万元,项目区地点为淮安市淮阴区高家堰镇、南陈集镇******街道。
2.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检测费为人民币43.35万元;二标段检测费为人民币36.41万元。
注:①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与其他标段评标。
②开、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结束后,若因其中某个标段有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重复的,则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住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市政工程)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同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 / ;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 1 个月的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④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提供虚假材料而被政府部门处理或处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被政府部门处理或行业协会通报等问题,也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在暂停期内【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⑤投标人近 2 年内(从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特别说明:
******法院生效******法院生效裁判认定违约的、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严重违约的,以及近 2 年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拒绝其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当接受省、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化监管有关工作要求。
3、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学习《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考核与管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 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5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 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新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06。投标单位 CA 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丁先生,电话:0517-******)。
4.2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方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 ”第 3.5 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 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电子平台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检测费为人民币43.35万元;二标段检测费为人民币36.4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见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4 (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27 分) | 企业业绩 评分标准 | 投标人自 2019年 9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 6000 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检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2、检测合同;3、工程的检测报告,前述序号 1、2、3 项三者缺一不可,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不重复计分,优先计算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 | 6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自 2019年 9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 6000 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检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2、检测合同;3、工程的检测报告,前述序号 1、2、3 项三者缺一不可,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1)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不重复计分,优先计算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 9 |
项目组成员评分标准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名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3 分,每有一名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 注:项目组成员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招 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 1 个月的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12 |
2.2.4 (2) | 服务大纲 评分标准 (38 分) | 1.编制依据 | 编制依据引用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准确、完整、 有效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2.配置的检测设备 | 根据检测项目及工程进度要求配置检测设备,主要 检测仪器设备完全满足本工程检测业务需要的得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投标人须 对照检测内容列出仪器设备名称型号,附发票复印 件) | 4 |
3.检测方法 | 1、检测流程、内容齐全(含隐蔽工程、原材料抽检、中间产品质量抽检、成品检测等),得 6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检测方法、仪器、检测技术先进合理,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检测结果准确、及时有效性有保障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质量检测试验计划。计划合理、检测项目及频数符合要求,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8 |
4.检测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 1、检测工作质量体系健全的得 6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质量保证方案合理、措施可行的得 6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5.服务承诺 | 服务承诺能充分考虑到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的 便利,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满足项目法人检测规范的要求;廉洁、规范服务承诺;承诺检测报告能顺利通过工程各项验收;承诺完整、齐全得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2.2.4 (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35 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报******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 30%;Q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电子平台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 注:1、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 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5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 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 1%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 | 35 |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徐溜镇富徐路99号、渔沟镇S325(中原大街)、丁集镇府前路北、刘老庄镇徐张路85号、淮高镇张集村长青路14号
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徐溜镇)******、陈先生(渔沟镇)******、洪先生(丁集镇)0517-******、邵先生(刘老庄)******、尹先生(淮高镇)******
******农村局
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814室
联系人:陈思羽
电话:0517-******
******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学府名门小区西大门商铺17-15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标段公平竞争审查表.pdf